《建筑消防防火规范》GB50015-2003;
《高层民用建筑防炎设计规范》GB50045-95;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版);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GB27898-2011。
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消防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炮灭火系统)中水箱容积、管道通径、水泵型号的选用及安装。
泵站采用抗浮式箱泵一体化结构,整体由组合式水箱和整体式泵房两大部分组成。底部为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具有抵抗地下水浮力作用,水箱与泵站均采用BDF板联接成一个整体,筏板基础上不再安装水箱底板,既降低了总体成本,又很好地解决了抗浮和水箱底板泄漏问题。
泵房采用和水箱一样的材料和结构,并独立于水箱,可根据应用需求整合多种功能于一体。如单系统泵站可做成消火栓给水系统,双系统泵站可整合消火栓给水和自动喷淋系统等于一体;三系统泵站可整合消火栓给水、自动喷淋及消防炮灭火系统为一体。整个系统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定制和自由组合。
根据工程项目中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和压力确定系统中所用泵的型号。水泵可采用一用一备,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超过系统设计压力的140%;流量为水泵额定流量的150%,压力不应低于额定压力的65%。
水泵机组外轮廓面与墙和相邻机组间距符合下表规定:
电动机额定功率(KW) | 水泵机组外轮廓与墙面之间最小间距(m) | 相邻水泵机组外轮廓之间最小间距(m) |
小于等于20 | 0.8 | 0.4 |
20~55 | 1.0 | 0.8 |
大于55 | 1.2 | 1.2 |
根据水泵机组的尺寸和数量、电气控制柜的尺寸确定泵房的尺寸。泵房中要求主要人行通道不宜小于1.2m,电气控制柜前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5m。泵房顶部应设置人孔,内部布置爬梯,便于检修。
4.4.1根据给排水设计规范,消火栓给水量应满足火灾2~6小时的需求,自动喷淋给水量应满足火灾1小时的需求。根据设计流量Q*t(火灾时间),可算出水箱的有效容积。
4.4.2水箱箱体需设溢流管道和放空管道。放空管道设闸阀,需要时开启,排水箱中的水。
4.4.3水箱的材质根据客户需求可分为热镀锌钢板、不锈钢板或复合板材等。
4.5.1对于工业建筑和民用多层建筑,水泵机组管路应用镀锌钢管组成,宜采用自灌式吸水,如自灌式吸水有困难时,应有可靠迅速的充水设备。
4.5.2一组水泵组的吸水管路应有两条,一用一备。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另一条吸水管应能通过全部设计水量;每条吸水管路均应放置在集水坑内,集水坑在钢筋混凝土基础制作时预留,深度不小于500mm,长和宽根据水泵数量和布局确定。
4.5.3管路的通径应比小泵的出水口通径大一级,之间用异径大小头连接。管路上应布置涡轮蝶阀和止回阀,以及远传压力表。
4.5.4每组水泵组的管路都应设巡检管道、试水管道和超压回流管道。巡检管道和试水管道在日常维护时启用,超压回流管道在管路压力超出设计压力时启用。管材均采用DN100镀锌钢管。
4.5.5每组水泵组应有两条出水管道与消防或喷淋管网连接。整个泵站进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接入,根据水箱的容积和水泵的取水量选择进水管径。
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应单独设置支架,不得将管道及管件重量传递给消防水泵;相互连接的法兰端面应平行,不应借螺栓强行连接,必要的地方要采用弯头、三通等连接。
4.7.1每个泵房时都应布置应急排水系统。该系统应急排污泵采用WQ100-15-7.5型号,一用一备。
4.7.2吸水管路应设置在集水坑内。集水坑在基础制作时预留,深度不小于500mm,长宽根据项目需要设计确定。
4.7.3本系统排水管采用DN100镀锌钢管,管路中应布置闸阀和止回阀,保证污水的流向。
采用C15混凝土制作垫层,厚度150mm;垫层上覆C30抗渗钢筋混凝土,找平。基础的尺寸宜比泵站尺寸每边大1000mm。抗渗钢筋混凝土的厚度为2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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